以下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即将到期,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我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主动放弃探矿权,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
序号 |
项目名称 |
探矿权人名称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止 |
到期剩余时间 |
1 |
天津市津南区津40区块地热井勘探项目 |
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国新供热有限公司 |
T1200002023011040057102 |
2026/1/9 |
122天 |
2 |
天津市津南区津38区块地热井勘探项目 |
中石化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 |
T1200002023021040057168 |
2026/2/15 |
159天 |
3 |
天津市静海区静30区块地热井勘探项目 |
天津津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T1200002023021040057170 |
2026/2/15 |
159天 |
4 |
天津市中心城区中34区块地热井勘探项目 |
天津市津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T1200002023021040057169 |
2026/2/15 |
159天 |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