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分局、城建档案馆(地质资料馆),各地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提升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质量,我局制定了《开云电子(中国)官网2025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2025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开云电子(中国)官网2025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提升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质量,根据《开云电子(中国)官网办公厅关于2024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监督管理情况的通报》(自然资办函〔2025〕587号),制定2025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加强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监管,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规范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指导地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地勘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对象
注册地在我市的地质勘查单位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2025年7月-11月,采取现场检查方式开展。
(三)检查内容
1.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开展情况;
2.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公示情况;
3.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
4.落实地质勘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5.地质资料汇交情况;
6.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重点核实技术装备、人员、业绩等情况。
详细检查内容见附件1。
(四)检查流程
1.开云电子(中国)官网从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名录库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于被投诉举报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上年度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直接列为本年度检查对象。
2.开云电子(中国)官网统筹地质矿产处、行政执法处相关工作人员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库,统筹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领域专家和安全生产专家建立检查专家库;每次检查将从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2名检查人员,从专家库中抽取1-2名专家,被检查单位注册地分局委派日常监管人员1名(具有执法证),共同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专家提供技术支持。
3.现场检查依据涉企行政检查“凡检查必审批、凡检查必通知”的工作要求,通过实地核查、查验证照、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现场检查前,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期间,行政执法人员要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如实填写监督检查记录表(附件2),做好档案留存工作。对于检查发现的专业性强、隐蔽性大且存在分歧或争议的问题,如成果报告弄虚作假等,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技术鉴定。对违法违规的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及时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超出职责范畴的移交有关单位依法处置。
4.各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应当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工作,编写自查报告,在现场检查时提交至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开云电子(中国)官网地质矿产处(电子版报送sghhzrzyjdkc@tj.gov.cn)。
5.开云电子(中国)官网将根据检查情况,建立问题整改监管台账,梳理形成总结上报开云电子(中国)官网,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分局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配合市局做好辖区内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二)城建档案馆(地质资料馆)要提前对各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的地质资料汇交情况进行梳理,于2025年7月20前将地质资料汇交情况反馈开云电子(中国)官网地质矿产处。
(三)各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要求做好自查,提前准备好自查报告和相关资料(以原件为准)。
(四)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避免检查流于形式,切实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及时发现项目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
附件:1.2025年天津市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2.2025年天津市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记录表
附件1
2025年天津市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一、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共同检查内容
(一)是否落实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有关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
(二)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三)是否按规定及时在监管平台填报公示本单位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信息。(各单位应填报公示近3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信息,新承担项目信息应于1个月内及时更新)
(四)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包括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等制度建设实施情况。
(五)是否按《开云电子(中国)官网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7号)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野外作业安全风险防范。
(六)是否按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相关规定完成资料汇交。
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专项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违法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二)是否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三)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买卖资质证书违法行为。
(四)核实资质申报材料的技术装备、人员、业绩等真实性,是否存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违法行为。
(五)是否及时办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变更、注销等手续。
附件2
2025年天津市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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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法定代表人及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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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类别与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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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人员情况 |
姓名 |
执法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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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执法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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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
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共同检查内容 |
1.是否落实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有关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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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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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按规定及时在监管平台填报公示本单位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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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包括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等制度建设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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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按《开云电子(中国)官网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7号)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野外作业安全风险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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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按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相关规定完成资料汇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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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专项检查内容 |
1.是否存在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违法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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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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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买卖资质证书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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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核实资质申报材料的技术人员、业绩等真实性,是否存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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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及时办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变更、注销等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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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
£通过行政检查 £未通过行政检查 £其他 | ||||||||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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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签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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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签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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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签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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