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高沙岭港区支航道一期工程用海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开云电子(中国)官网要求,现将天津港高沙岭港区支航道一期工程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申报单位: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天津港高沙岭港区支航道一期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23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开云电子(中国)官网
联 系 人:王猛
联系电话:63083253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7室
工程用海情况:天津港高沙岭港区支航道一期工程位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中区高沙岭港区口门内,东接既有港区主航道,航道总长17.8km。结合主航道现状规模和港区目前的需求,本工程于天津港高沙岭港区口门内建设支航道(一支航道、二支航道)连接主航道至一港池、二港池,建设规模为5万吨级单向航道。航道总长17.8km,其中一支航道全长10.45km,二支航道全长7.35km;通航宽度165m,设计底高程为-12.7m,航道边坡1:5。工程新设浮标13座(另备用4座),浮标移位16座。本工程疏浚工程量约为746.7万m3。
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538.0249公顷(CGCS2000,中央经线118°00′E)、538.0383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航道用海,用海方式为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