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津(2018)蓟州区不动产权第1008790号 |
上海绿地集团天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120225002001GB00067F08330001 |
蓟州区许家台镇盘谷艺城西区35-1 |
|
2 |
津(2018)蓟州区不动产权第1008898号 |
上海绿地集团天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120225002001GB00067F07900001 |
蓟州区许家台镇盘谷艺城西区9-1 |
公告单位:蓟州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