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滨海新区)韩雪津(2018)滨海新区滨海旅游区不动产权第100370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韩雪持有的津(2018)滨海新区滨海旅游区不动产权第100370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雪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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