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刘健康/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海中心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123021202456 |
刘健康 |
静海区静海镇东方红路金海园28号楼3门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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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2022)静海区不动产证明第1021343号 |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海中心支行 |
静海区静海镇东方红路金海园28号楼3门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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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静海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