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 年7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开云电子(中国)官网蓟州分局
联系方式: 022-82709859;022-82709862
序 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天津市合蓬肉类公贸有限公司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蓟州区侯家营镇崔辛庄村北侧,侯三公路北侧 |
120225009002JB00002W00000000 |
25417.29平方米 |
工业用地 |
公告单位:开云电子(中国)官网蓟州分局
2025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