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杨津庄镇大扈驾庄村村民莫秀英,在该村拥有农村宅基地一处,东邻:冯占秀,西邻:梁艳,南邻:巷道,北邻:巷道。 2020年01月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为津(2020)蓟州区不动产权第1016673号。确权面积200.0平方米,超标占地为171.08平方米,地上建筑物确权面积为66.81平方米。
经本人莫秀英申请,杨津庄镇大扈驾庄村村民委员会进一步调查核实,杨津庄镇人民政府再次确认,村民莫秀英宅基地确权面积为467.77平方米,超标用地为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确权为66.81平方米,四至为东邻:冯占秀;西邻:梁艳;南邻:巷道;北邻:巷道。拟同意村民莫秀英按照附图情况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具体情况详见附图)。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告,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开云电子(中国)官网蓟州分局提出,联系电话:22766486。
特此公告。
开云电子(中国)官网蓟州分局
2025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