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李英娜/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津(2022)静海区不动产权第1503230号 |
李英娜 |
静海区团泊新城东区,汇水路南侧泊东苑44号楼2门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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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2018)静海区不动产权第3016066号 |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静海区团泊新城东区,汇水路南侧泊东苑44号楼2门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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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静海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