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五储备资产管理局天津管理站和国用(89)字第183号、津和军字第0002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五储备资产管理局天津管理站持有的和国用(89)字第183号、津和军字第0002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五储备资产管理局天津管理站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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