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津(2016)滨海新区塘沽不动产权第1029800号 |
天津浩物骏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120116016015GB00022F00160002等 |
滨海新区塘沽河南路13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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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开云电子(中国)官网滨海新区分局
2025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