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滨海新区)边仕环 津(2022)滨海新区大港不动产权第14469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边仕环因保管不善,将津(2022)滨海新区大港不动产权第14469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边仕环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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