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天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制定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及天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21年总体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编制本计划。
一、编制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我市经济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坚持房地产调控的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主导,以促进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认真谋划提升现代化大都市土地管理精细化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落实落细民生举措、补齐民生短板,加大对租赁住房的用地保障。落实国家和我市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充分掌控市场规律和市场需求,以高水平的土地资源科学配置促进高质量发展。除商服用地外,2021年各类土地计划供应量较2020年实际供应量均有所增加。
二、供应总量和结构、区域安排
土地供应承担着保障推进社会发展和民计民生的重要作用,为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基础作用,参照近三年平均供应量和上年度实际供应量,结合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我市2021年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总量为4000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2015公顷(含商品住宅用地、租赁住房用地、工业用地),划拨用地1985公顷(含保障性住房用地、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
住房用地950公顷。计划供应住房用地950公顷,占总供应量的24%。其中,商品住房用地770公顷,占住房用地的81 %,津城347公顷,占45%,滨城148公顷,占19%,宝坻、武清、静海、蓟州、宁河五区275公顷,占35%。
租赁住房95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85公顷,根据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委员对全市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安排应保尽保。
(二)商服用地150公顷。计划供应商服用地15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津城75公顷,占50%,滨城30公顷,占20%,宝坻、武清、静海、蓟州、宁河五区45公顷,占30%。
2021年坚持商服用地去库存,商服用地供应以满足民计民生和重大商业服务业项目用地需求为重点。
(三)工业用地1000公顷。计划供应工业用地100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4%。津城195公顷,占20%,滨城550公顷,占55%,宝坻、武清、静海、蓟州、宁河五区255公顷,占25%。
2021年工业用地供应重点保障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高端制造业、新兴产业、智能产业等。
(四)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1900公顷。计划供应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190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8%。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轨道交通、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用地需求,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统筹安排,应保尽保。
三、工作措施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国土空间规划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指示要求,用新发展理念探索城市新发展格局,实现从“卖土地”向“卖规划”转变,全面保障城市开发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加强对社会公益项目和租赁房用地的支持倾斜,做好土地供应有效管控和政策引导,创新深化供给侧改革和精准营商服商的措施。
二是加快城市规划成熟、区域优势明显、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公共设施齐全的地块出让,同时结合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加大轨道沿线、场站周边、站点上盖项目的土地供应,以城市发展重点项目带动房地产市场的活跃,确保实现“十四五”期间土地市场开门红。
三是强化供应计划管理,可通过年中调整或计划外供应的方式,对引育新动能产业、落实项目的工业用地和公共医疗卫生项目以及停车楼、养老设施等社会服务设施用地应保尽保,促进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公共服务事业补短板。
四是按照近期开云电子(中国)官网关于住宅用地“两集中”同步出让工作的新要求,科学合理安排2021年全市三批次土地出让量和出让时序;尽早公布各批次地块招商信息,确保公布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塑造公开和透明的土地市场;积极做好招商推介工作,为开发企业营造良好服商营商环境,充分稳定开发企业对我市土地市场预期,促进土地市场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