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质事务中心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利用水准测量、分层标测量、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InSAR)等多种技术手段,开展了全市平原区约11000平方公里的地面沉降监测工作。我市自1985年起每年开展地面沉降监测,并逐步扩大监测网面积,至2007年监测网覆盖全市平原区。
监测结果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市平原区年平均沉降量已连续四年控制在10毫米以下。2024年度全市地面沉降量大于50毫米的区域(地面沉降严重区)面积为30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0.3%;全市地面沉降量30毫米-50毫米的区域面积为7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0.6%;全市地面回弹区域面积为5954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49.8%。
调查和分析结果显示,影响我市地面沉降的主要因素包括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城市建设、软土层次固结、构造运动等。其中,地面沉降严重区的形成主要与超采地下水有关,该区域在第二和第三含水层均出现地下水位下降漏斗,沉降主要发生在地下300米以浅地层。
在本世纪初,天津市平原区曾广泛存在地下水超采现象,导致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通过近年来的综合治理,全市地面沉降整体趋势明显减缓。与之前相比,全市地面沉降量大于50毫米、30毫米-50毫米的区域面积均显著减小(见附图1、附图2)。近五年,随着地下水位总体逐步回升,全市有15.2%-49.8%的地面出现回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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